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学团工作 学生活动 正文

学团工作

通知 | 关于开展长春光华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09-16 16:56   审核人:
为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学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生单项奖学金评定范围为本校注册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活动满一学年(两学期)的本科、专科学生。
二、奖励形式及名额
学生单项奖学金包括社会工作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和美德风范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按学生人数3%评选,奖励800元/人;社会实践奖学金按学生人数3%评选,奖励500元/人;美德风范奖学金根据事迹确定名额,奖励2000元/人。
三、评选条件
(一)社会工作奖学金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工作积极认真,能以身作则,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的。
2.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30%。
3.担任校院各级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学生助理团成员、班委等连续工作满一年的。
(二)社会实践奖学金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0%。
3.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内外重要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
(三)美德风范奖学金
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无私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事迹突出,获得高度社会评价的学生典型。
(四)评奖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评选学生单项奖学金。
1.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2.受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有必修课程不及格的。
4.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
5.学校或学院(系)规定的其他不具备申报资格的。
(五)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于2022年9月19日13点前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090980002@qq.com。文件名命名格式:班级+学号+姓名+申报奖项。

 

 

技术支持:信息技术中心